教学管理制度
时间:2019-07-26 点击: 次
为贯彻落实《培训教学大纲》,全面完成规定的教学项目、计划、目标及课时,完善实施中的规定流程及各项教学资料,规范教学。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理论培训(科目一)教学组织与管理
(一)设专职部门、专职人员负责教学工作的总体计划运作,负责具体实施组织与管理。
(二)每期(班)在主管部门审核后开始培训。学员按时报到入学。制作花名册(签到册),划分教学班、安排食宿、规定作息时间、确定教员、举行开学典礼(入学教育)。
(三)制定和公布本期教学实施计划,教练员严格执行计划。
(四)学时考核由所在班理论教员负责考核,依据教学实施计划与实际到课进行考核,实际参学学时及时确认(签字)。
(五)补课培训管理。因故(经批准)缺课的学员可申请补课,负责人批准可安排补课。凡缺课课时超过等于2/3或不服从管理的,不予安排补课,必须重新学习。
(六)教学日志、培训记录的填写。教学日志、培训记录由学员、教练员、教学负责人分别填写。分管校长签章,留存入档。
二、实际操作(科目二、三)培训组织与管理
(一)手续程序。科目一考试结束考试合格后,及时安排科目二、三科目培训。分期开班,分班组织,分车训练。因驾培能力限制原因未能同期安排操作的学员,单位必须做出预约培训(通知)。
(二)学员必须服从单位的统一组织与管理,必须服从教练员的教练指导。对操作培训安排有意见或对教练员教学有意见应按正确渠道反映,不得发生有妨碍教学及教学安全的行为。
(三)记时培训管理。学员个人申请,单位负责人批准,安排专职教练员、实行记时培训制。
(四)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。由教学负责人组织实施,负责对每车、每个学员、每阶段的培训检查,原始资料整理存档。
(五)结业考核工作由单位教学负责人组织、实施,学员考评成绩必须在教学日志中如实填写,并作出客观评价。界定是否按期结业。
(六)阶段考核或结业考核时发现学员学时不足或培训目标未达标时,实行缓签补课,确保培训质量。
(七)在完成全部培训后,由教学负责人召集本期学员、教练员召开座谈会,征求各方意见。确认驾驶操作培训总学时并在驾驶培训记录中签字(章)。
(八)科目一、科目二、科目三的相关资料在结业考试后应及时整理交存档案室保管,履行交接手续。
(九)严守纪律、严格管理。学员在全程培训中应自觉执行请销假制度,精心维护车辆设施设备、严格执行安全制度。不发生打架酗酒等违纪违法行为。